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[1993]费字39号《关于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标准的通知》精神,殡仪服务收费属事业性收费。我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人士意见的同时,并于2002年5月24日召开殡仪服务收费听证会,邀请县人大、政协领导,县直机关有关单位、部份乡镇场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及物价联系员、殡仪管理员参加,会上各位代表对我县殡仪工作及收费标准给予充分肯定,一致同意漳浦县物价局的初审意见。